欧盟对中国皮鞋继续征收9.7%-16.5%的反倾销税 时间为15个月
发表时间:2010-01-04    作者:杜娟 发表评论

  根据欧盟公布的对华皮鞋反倾销复审案终裁结果,从昨日起,继续对中国皮鞋征收9.7%-16.5%的反倾销税,其中包括经中国澳门转口的皮鞋;同时对越南皮鞋征收10%的反倾销税,措施时间为15个月。

  广东鞋业反倾销联盟会长、广州创信鞋业董事长吴振昌透露,反倾销措施实施的头一年对中国制鞋业影响还不是很大,“因为只有两年时间,很多进口商都以为可以等等就过去,但时间越来越长,订单就慢慢转移了。”据海关统计,2009年1-10月,中国皮鞋出口金额明显下降,对欧盟(27国)反倾销涉案皮鞋出口额7.7亿美元,比前年同期(8.3亿美元)下降6.98%。

稿件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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