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玉珍:浅谈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纺织服装行业专业纤检工作
发表时间:2010-10-03    作者:胡玉珍 发表评论

  在目前市场经济体制运行不够完善、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下,纤检作为质监工作的一部分,在管理和执法职能也在发生变化。特别是质量安全问题,在市场经济完善前,政府职能不会削弱,质监力度也不会减弱。

  专业纤检机构概况

  纤维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原料,它的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要发展纤维及其制品的生产、扩大贸易、满足人民对纤维制品质量越来越高的需求,就必须重视纤维的质量,加强对纤维质量的监督管理,以保障纤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纤维产业健康发展。

  专业纤检机构作为质监部门的一部分,有对生产、流通中的纤维质量监控,对纤维检验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执法和国家对纤维检验(强制性公检)三大职能,在有效发挥质量技术监督特性的同时,也为社会和有关部门提供纤维检测方面的服务。纤维检验技术性强,有时检验结果会引起用户或行政相对人的异议,为保证公正合理,对经检验后的纤维需进行复验,上一级或跨地区的共同上一级专业纤检的检验结果为最终检验结果,体现了专业纤检机构检验上的层级性。现行的纤维质量监督体制,主要是执行国务院[1985]92号文件,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1月14日批准的中国纤维检验局“三定方案”文件确定的。中国纤维检验局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隶属机构,实现公务员管理,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纤维检验局(所)实行业务领导,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形成了一个统一健全的纤维质量监督和检验的管理体系。纤维质量监督的形式主要包括:监督检查(检验)、国家检验(强制性公证检验)、立案查处和现场监督处罚三种形式。

  纤维质量监督与检验的关系

  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是以纤维质量检验为基础,通过检验数据来确定纤维质量的等级和数量,发现抬、压等级和掺杂使假等质量违法行为,从而实施纤维质量监督。检验证书(或检测结果)不仅是交易结算的质量凭证,也是对纤维质量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制裁的重要证据。这就决定了纤维质量监督的性质是以检验为技术保障的行政监督。专业纤检机构所承担的主要检验任务是监督检验和法定公证检验,这两种检验是代表国家对纤维质量进行的监控,具有行政管理性质。

  市场经济体制下专业纤检工作的重要性

  在市场经济国家,一般的规则是市场主体能够自我约束,国家权力不应当介入。在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国家,一般的质量问题是通过民事方式解决的。只要市场不能发挥作用或者不能有效运转,国家权力就必须以适当方式介入。

  我国经过30年的改革和发展,已经建立起了市场经济体制,而且已经开始在经济运行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但是,我们有几千年的封建历史,几十年的计划体制,人们还比较习惯于在约束体制下生活,信用理念、自我约束意识还比较缺乏,特别是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欠发达,市场经济体制和市场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使得市场机制还不能有效发挥作用。所以国家权力还必须在多方面介入。

  在现行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下,专业纤检部门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协作,共同做好纤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如何做好纤检工作

  目前,我国对外开放格局已基本形成,与国外的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日益广泛,产品质量在市场竞争和国际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多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纤检工作:

  ㈠ 搞好服务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第一要务

  1、从权力的来源看“服务”

  一个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是有权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使用权力要得当,要用在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上。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要搞好服务。

  2、正确认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讲服务并不是不要监督检查,并不是不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是政府赋予的职能,是人民交给的责任,一定要履行好。实际上,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也是服务,因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是为了纠正不规范或不合法的行为,就是为大多数守法的人服务,其目的很明确,就是确保社会经济秩序规范运行。

  ㈡ 从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角度看

  1、切实加强纤维质量安全。纤维质量安全,涉及到全社会每一名成员、每一个家庭,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甚至造成社会恐慌,影响和谐稳定,损害政府形象。因此,必须站在一定的高度来认识、把握、落实纤维产品质量。要防止类似“三鹿奶粉”事件的再度发生,落实好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责任和监管责任。

  一是要重点抓好纤维及制品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突出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商品集散地、集贸市场和流动人员集中场所质量的治理整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组织开展对新标准的宣贯。二是进一步完善重要案件和区域质量问题报告制度,对于影响严重、性质恶劣和屡查屡犯的案件,要加大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力度。三是要加快信息网络化建设,建立打假长效机制,提高打假效能。通过群众举报、质量申诉、产品质量抽查等手段,及时发现和查处区域性质量问题;大力加强对苗头性、潜在性和普遍性质量问题的研究分析,加强打假联动机制、预警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建设,提高打假效能;积极推广并充分利用质量电子监管网,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打假;强化市场退出机制,扩大“黑名单”实施范围,定期公布企业质量信息,使制假售假行为丧失生存的土壤。

  ㈢ 正确协调处理各类关系和矛盾,努力创建文明和谐的纤检工作环境

  1、正确处理好“条管”与“块管”的关系。

  中国纤维检验局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纤检机构实行业务领导,实行这样的管理体制,是保证纤维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公正、独立,提高执法公正性、权威性,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是建立统一、高效的纤维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强化纤维质量监督职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如何正确处理好“条”与“块”的关系,是专业纤检机构能否履行好职能、发挥好作用,能否取得成绩、做出贡献的关键,也是促进和谐建设的要求。要主动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中心工作开展工作,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定政策、拿措施,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只有把“条管”与“块管”的关系处理好,质监部门垂直管理的优势才能够得到充分发挥,才能真正作到“有为、有威、有位”。

  2、正确处理好“主角”与“配角”的关系。

  专业纤检机构发挥好担负的职能,完成好肩负的任务,需要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和一个十分庞杂的系统工程,完成这个任务,做好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还需要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各个方面的长期艰苦努力,他们在发挥自己职能的时候,往往也需要质监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对于属于专业纤检部门的职能和任务,我们一定要当仁不让,勇担“主角”,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克服一切困难履行好、完成好,绝对不能“缺位”;对于按规定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的工作,本部门要甘于当好“配角”,积极主动地发挥好配合协同作用,支持有关部门把工作完成好,坚决不能“越位”。只有把“主角”和“配角”的关系、“缺位”与“越位”的矛盾处理好,本部门才能够拥有和谐的工作关系,本部门工作开展起来才能够少一些矛盾、少一些阻隔,变得更加顺畅、更加有效。

  3、增加投入、吸引人才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对从事检验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对实施执业资格制度的各类技术检测岗位,全面推行执证上岗。加强中青年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加强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和行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稿件来源:中国纤检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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