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投资公告
发表时间:2010-12-13     发表评论

  根据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有关会议决议,公司于2010年12月10日下午,以8600万元实际竞得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10)张法拍委字第404号拍卖标的(即张家港保税区液体化工品存储资产)。本次竞得资产不含相关生产经营资质,公司需申请相关资质后才能开展经营业务。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稿件来源: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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