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公告称,由印度政府主动对原产自中国的丝绸(每米克重20至100)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案税号为50079000,50071000, 50072000, 50072010和50072090。调查期为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06年4月至2007年3月,2007年4月至2008年3月,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及倾销调查期。
根据公告要求,印度国内产业应在此公告发布40天内递交发起日落复审调查申请和证明倾销或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的信息。一旦在规定期限内收到印度国内产业递交的立案申请和相关信息,对于已知地址的利益相关方,调查机关将寄送通知信函,利益相关方应在信函发出后40日内递交书面评论意见;对于未知地址的利益相关方,印度调查当局允许其在印度国内产业递交立案申请后40天内递交书面评论意见。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收到任何信息,或者收到的信息不完整,则印度调查机关将根据可获得的事实作出结论。
由于印度反倾销法允许在日落复审调查中对原措施进行变更,如不积极应对,则我涉案产业将很有可能因此失去印度市场。
此案原审调查于2005年5月18日正式立案,涉案金额1.81亿。我会当时动员30家企业参与此案倾销应诉并组织了行业无损害抗辩。由于我会组织得力、企业应诉积极,加上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和驻印经商参处的大力支持,本案最终以较为理想的最低限价方式结案。印度申请人因对结果不满而于2007年提起司法上诉,我会动员13家企业联合抗辩,最终迫使原告自行撤诉。由于其后几年涉案产品的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印方的最低限价措施实际上已无效果,我对印出口保持平稳增长。
据我海关统计,我对印涉案产品2009年出口总额为1.6亿美元,增幅15.57%,2010年1至10月的出口总额为1.56亿,增幅20.35%。
请涉案企业近期密切关注本案后续信息,如需进一步咨询,请与我会法律部联系,联系人:张瀚涛、王婧。电话:010-67739280,传真:010-67739311,电子邮件:zhanghantao@ccct.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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