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开实业:重大诉讼后续公告
发表时间:2010-02-22 发表评论
就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曾公告的兴业银行深圳嘉宾支行(下称:嘉宾支行)与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日前接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原告上海赢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前为嘉宾支行;下称:赢运国际)以涉案票据效力目前存在争议,且票据追索权与本案借款合同纠纷不属同一诉由,应另案处理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对公司的起诉及诉讼请求。法院裁定:准许赢运国际撤回对公司的起诉。
根据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开开集团)有关承诺,由于在“张晨事件”中,张晨任职期间开具的票据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开开集团承担。开开集团现已履行承诺,该案与公司不再有任何法律关系。
根据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开开集团)有关承诺,由于在“张晨事件”中,张晨任职期间开具的票据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开开集团承担。开开集团现已履行承诺,该案与公司不再有任何法律关系。
稿件来源:中国第一纺织网
第一纺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网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纺织网所有,转载请注明“第一纺织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