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科技召开二〇〇九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10-03-09     发表评论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二〇〇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4月24日下午1时

  2、召开期限:会期半天

  3、召开地点: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16日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

  7、出席对象:

  ⑴凡2010年4月16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⑵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⑶保荐机构代表;

  ⑷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七)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0年4月19-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登记地点: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⑴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⑵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

  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⑷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4月20日前送达公司证券

  部)。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⑴公司地址: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五龙路22号

  ⑵邮政编码:215228

  ⑶电话:0512-63550591、63574760

  ⑷传真:0512-63555511

  ⑸联系人:卢蕊芬、吴晓燕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九日

稿件来源:中国第一纺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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