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关于开展纺织产业集群试点地区复评工作的通知
各纺织产业集群试点地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纺织工业迅速发展,纺织产业集群地区异军突起,生机勃勃,并逐步发展成为当今中国纺织工业的基础。目前,纺织集群经济已占到整个纺织经济总量的80%左右,形成了几百个以县域、镇域经济为主以及一些中心城市为核心的产业集聚、特色突出、大量吸纳就业的纺织产业集群地区,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整个纺织工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02年以来,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开始进行纺织产业集群试点工作。八年来,已先后有164个市、县、镇被列为试点地区,并被授予了相应的荣誉称号。总体上讲,在有关地方政府、广大企业和各级行业协会组织的共同努力下,这些试点地区迅速发展,不断提升,取得可喜的成绩。
确定试点后,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与各试点地区都签订了试点协议书,双方都努力按照协议的内容开展工作,但个别地区出现了本地经济重点发展方向调整,工作重心转移,疏于扶持和管理等情况。
明年就将进入“十二五”新的征程,这将是我国要在2020年建设纺织强国的关键时期。为了更好地夯实纺织工业基础,更快地提高纺织集群地区的产业水平,使之在“十二五”期间稳步健康发展,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决定在按需要扩大新的试点的同时,对已经命名的164个试点地区进行复评。通过复评重新确认试点,签订“十二五”期间试点协议,重新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复评后不再列为试点的地区,将相应撤销其荣誉称号。
现将有关复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评工作以试点地区自评与协会考察相结合。每个试点地区要按照协会拟定的自评内容(见附件1)写出报告。自评报告要在6月15日之前报送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届时不上报的地区,将被认为自动退出试点行列。在自评的基础上,协会将组织有关方面力量进行重点考察。提交自评报告时,请务必提交2005–2009年纺织产业集群试点地区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本地区“十二五”纺织产业发展规划或设想(见附件3)。
二、重新确定试点后,工业协会将与试点地区签订“十二五”期间产业集群发展试点协议。
三、下半年,工业协会将组织召开全国纺织产业集群工作会议,确定纺织产业集群试点地区及其荣誉称号,并将表彰“第二批全国纺织产业集群发展突出贡献工作者”、“推动纺织产业集群发展试点工作积极分子”以及首批“纺织产业集群工作优秀统计人员”。
请将自评报告一式五份于6月15日前寄至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纺织产业集群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赵跃进、张京炜
电话:010-85229523,010-85229578
传真:010-85229551
Email:zfqL@mL.ctei.gov.cn
附件1:纺织产业集群试点地区复评内容.doc
附件2:全国纺织产业集群试点地区基本情况统计.xls
附件3:报送本地“十二五”纺织产业发展规划内容或设想的要求.doc
附件4:纺织产业集群试点地区联系表.doc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二O一O年四月二日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