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大贡献低 “厂中厂”成为印染业的害群之马
发表时间:2010-04-16    作者:吴坚 发表评论

  印染业是绍兴县的支柱产业,上承织造业,下接服装家纺业,在整个纺织产品产业链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近年来,我县印染产业通过技术改造,加工能力和档次有了很大提高。但值得关注的是我县印染业也存在着良莠不齐的状况,特别是近年来,一些靠租用其他印染企业厂房从事印染生产经营的“厂中厂”的出现,更给我县印染产业的整体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据滨海工业区的一位印染企业经营者介绍,绍兴县一些印染企业利用手中的印染生产经营执照和污水排放指标,向外出租厂房收取租金,从而形成了一批租用印染企业厂房从事印染生产的“厂中厂”。由于印染生产经营执照和排放指标在我县是稀缺资源,因此这些印染车间的年租金达到每平方米180-200元,是常规标准厂房的两到三倍。一家拥有五六万平方米厂房的印染企业仅出租厂房的年收入就可以达到上千万元。由于印染“厂中厂”是租用别人的厂房,往往是一种短期行为,没有长远发展的规划,对一些设施是能省则省,一些该配的环保设施也不配备。同时,这些“厂中厂”生产规模普遍偏小,单位能耗、排污往往比一般印染企业高出许多。

  在占用污水排放指标等社会公共资源的同时,这些印染“厂中厂”对社会的贡献度却很小。一位印染企业的老总介绍说,在去年全县印染企业缴纳的13亿多元的税金中,排名前50位的印染企业缴纳了6.5亿元,占了全县197家印染企业的一半。而其它四分之三的印染企业缴纳的税金比例很小,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些印染“厂中厂”很少缴纳税金。

  此外,由于这些印染“厂中厂”是短期行为,许多方面不规范、不健全,生产成本相对较低,致使他们有能力挑起低价竞争,扰乱印染市场的正常秩序。可以说,这些印染“厂中厂”的存在,弊远远大于利,应该好好整治。

  对于这些印染“厂中厂”,有印染企业老总建议,政府可以通过将纳税额与污水排放指标挂钩、动态调整的办法来整治。相关部门先根据全县印染企业的污水排放量和纳税情况算出每吨污水的纳税额,然后按照这个标准来约束每家印染企业。如果排放量很大、纳税额很小,可以削减这家印染企业的污水排放指标,以此来逼迫印染企业提高生产水平或者停止生产。相反,对污水排放少、纳税额大的印染企业,则可以增加其排放指标,以此来扶优罚劣,提升印染产业。

稿件来源:绍兴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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