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茂股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表时间:2010-04-27     发表评论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安徽华业纺织有限公司联合出资设立安徽华茂(潜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暂名,以工商登记为准)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安徽华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

⑴、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要求,恪尽职守。各项决策程序、经营活动均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

为。

⑵、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正常。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的2009年度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⑶、本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和持续发生的,有利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作用。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及结算方式,是建立在市场竞争基础上的,均符合协商一致、价格公允、公平交易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业务往来。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的购销及服务工作中,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⑷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做出了客观的自我评价,评估、评价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内容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与效果。

⑸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现发表以下意见: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是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季度报告有关规定编制的,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期内,面对极其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董事会积极推进改革创新,经营层诚信守法,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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