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服产品出口货物检疫费下调 企业呼吁:进一步缩短检验时间
发表时间:2010-04-29    作者:李高超 发表评论

  财政部为农产品、纺织服装产品出口送出了一个“红包”。

  28日,财政部在其网站公布了《关于减免出口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通知》。按此通知,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以及免验农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按现行征收标准的70%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部主任赵玉敏表示,这是贸易便利化的一种体现。“检验检疫费用的减免会降低出口企业的交易成本,等于在给企业让利。”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外销总经理郑利表示,该集团是吉林省农产品出口大户,去年出口达到1.6亿美元。“与此相比,我们出口检验检疫费用每年大约只有200万~300万人民币,占比是很低的。但国家政策还是给企业一个积极的信号,对出口企业来说还是有利的。”

  赵玉敏表示,中国一直是贸易便利化的积极拥护者。“在开放市场、推近贸易便利化的手段中,税、费是国家经常使用的杠杆。但关税调整往往影响比较大,相比之下,费用的减免则更为主动。”

  一家纺织服装出口企业负责人表示,国家政策释放出积极信号,但企业更为关心的还是地方检验检疫机构要把国家政策落到实处。他说:“减免检验检疫费用会令出口企业的利润有所增加,但实际上,检验检疫费用在企业利润中的比例非常小。我们更希望检验检疫部门在具体操作中可以多为出口企业着想,提高办事效率,缩短检验检疫时间。”

稿件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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