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家隐患窗帘在国内市场不召回可退货
发表时间:2010-06-22     发表评论

  事件回放:两岁儿童差点被窗帘拉绳勒死

  2010年6月10日,由于窗帘拉绳存在会勒死人的危险,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与瑞典宜家联合自愿召回336万个窗帘,其中包括百叶窗、罗马帘和卷帘。此前,CPSC收到两份关于两岁儿童差点被窗帘拉绳勒死的报告。而早在2008年4月4日,一名1岁大的女婴因为被罗马帘绳子缠绕而窒息死亡。

  CPSC认为,卷帘百叶窗的拉绳收于底部,假如绳子滑落,便有可能套在儿童的脖子上;百叶窗可能由于珠链没有用拉紧装置固定在墙上或是地板上而导致事故;而罗马帘的拉绳很有可能缠绕住小孩导致勒死。

  中国卖场不召回可退货

  事件发生后,宜家中国区负责人对外表示,此次召回仅在美国地区,中国、欧洲、日本在内的其他地区都没有召回。宜家方面的解释为,北美地区相关行业协会有规定,当产品存在危险时,会要求商家主动召回,因此这次召回属于宜家一次配合协会的“主动自愿”的行为。但这些窗帘产品本身没有危险,消费者只要按照说明书正确安装和使用,就是安全的。像罗马帘只要安全地安装,就不会露出帘绳,孩子也碰不到。目前,中国地区也没有接到类似危害报告。

  宜家的客服电话则表示,仍有顾虑的消费者可凭小票按原价原付款方式进行退款。对于没有小票的顾客,则按系统价进行退换。

  消协投诉部:商家应立即采取公平措施

  北京市消协投诉部负责人表示,6月中旬宜家在美宣布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卷帘百叶窗,对中国在售产品却没有这样做,这是不公平的,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安全权。“表面上看似企业已经做出解决的意见,但实际上是对召回的逃避。”市消协投诉部负责人认为,不管消费者是否有顾虑,只要产品潜在的威胁没有被消除,消费者的安全就无法得到保障。希望企业不要像“挤牙膏”一样提出解决的意见,不妨大方地站出来对侵权的商品进行召回。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这实质上就是所谓的召回的体现。

  中消协律师团邱宝昌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的标准该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但质量合格并不代表产品没有隐患。目前,我国的标准在这一部分存在缺失。

稿件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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