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尔雅:关于GL亚洲毛里求斯第二有限公司对公司债权转让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0-06-02 发表评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GL 亚洲毛里求斯第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毛里求斯公司”)《义务人通知》,毛里求斯公司根据其与湖北劲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牌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和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毛里求斯公司已经将其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取得的本公司人民币借款本金12483万元人民币、370万美元及利息合同和担保文件下的所有权利和权益出售、让与、转让并交付给劲牌公司。
至此,劲牌公司成为本公司上述款项(原在中国银行黄石分行被剥离的不良借款)的债权人。
上述债权转让情况,不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本公司近日接GL 亚洲毛里求斯第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毛里求斯公司”)《义务人通知》,毛里求斯公司根据其与湖北劲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牌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和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毛里求斯公司已经将其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取得的本公司人民币借款本金12483万元人民币、370万美元及利息合同和担保文件下的所有权利和权益出售、让与、转让并交付给劲牌公司。
至此,劲牌公司成为本公司上述款项(原在中国银行黄石分行被剥离的不良借款)的债权人。
上述债权转让情况,不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稿件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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