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出台淘汰印染等落后产能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10-07-16    作者:产业政策司 发表评论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节能减排,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精神,河南省出台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意见,并制定了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目标任务。

  针对纺织行业的具体目标是:2011年年底前淘汰74型染整生产线、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前处理设备、浴比大于1:10的间歇式染色设备,淘汰落后型号的印花机、热熔染色机、热风布铗拉幅机、定形机,淘汰高能耗、高水耗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淘汰R531型酸性老式粘胶纺丝机、年产2万吨以下粘胶生产线、湿法及DMF溶剂法氨纶生产工艺、DMF溶剂法腈纶生产工艺、涤纶长丝锭轴长900毫米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间歇法聚合聚酯设备等落后化纤产能。

稿件来源: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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