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纤局要求各地贯彻实施好《棉花质量仪器化公证检验加工企业抽样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0-07-06 发表评论
《棉花质量仪器化公证检验加工企业抽样管理办法》已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对提高新体制棉花加工企业质量意识,规范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样品管理,提高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公信力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对《办法》的宣贯落实,湖北省纤维检验局于5月24日至26日在咸宁市举办了2010年全省新体制加工企业样品管理员培训班。该局通过理论学习、分组讨论、考核注册的方式,向学员们阐述了新体制加工企业应当履行的质量义务,讲解了样品抽取、交接等内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样品管理员的职责,并为考核合格的学员注册并颁发了《棉花质量仪器化公证检验加工企业样品管理员岗位资格证书》。为了继续深化棉花质检体制改革,中纤局要求各地要贯彻好、实施好《棉花质量仪器化公证检验加工企业抽样管理办法》,扎实开展宣贯培训工作,在新的棉花年度中切实保障棉花样品的真实性,不断增强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公信力。
稿件来源:中国纤维检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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