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德国即将制定对皮革制品中六价铬的限制法规提出反对意见
发表时间:2010-07-06    作者:黄彦杰 发表评论

  近期,中国皮革协会接到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的通知,于2010年6月11日在广州召开针对德国第11号TBT通报的国家评议会。会议如期召开,来自中国皮革协会、中国皮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广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杭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北省标准化院、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陕西科技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的12名专家参加了本次评议会。

  根据WTO的规定,某个成员国如果预备通过强制性的标准或者法规,并可能对其他成员国的贸易造成影响,必须向其他成员国进行通报并有义务征求其他成员国的意见。德国第11号TBT通报旨在修订其商品法的法令,限制通过铬鞣鞣制加工方式制造皮革。该法令规定:“与人体接触的皮革制品,如皮革制成的袋子、背包、纺织品、表带、鞋和玩具,只允许以最终产品中不得检出铬酸盐的方式加工”。

  经过认真讨论,评议会专家一致决定,反对德国第11号TBT通报的法规实施,并提出了评议意见。评议会意见会提交国家有关部门,随后我国将向德方正式提出我方反对意见。

  在此,中国皮革协会需要提醒企业,虽然我方对德国的此项法规提出了反对的意见,但是德方是否会采纳、该法规的通过与否并不受其他国家意见的影响。根据德方TBT通报的内容,德方预计在年内生效该法规。因此对于有出口德国业务的企业来讲,需要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评议会专家组是从客观公正的角度提出了我方的意见,同时六价铬问题在未来很长的时间里仍然会成为一些国家给我国皮革行业企业制造贸易壁垒的口实。为了减少这种贸易摩擦给我们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我们需要加强自身管理,重视皮革六价铬的问题,所有的“真皮标志生态皮革”企业(名单见封底)的产品每年都会接受两次严格的产品抽查,根据以往抽查的情况,六价铬达标情况良好。中国皮革协会建议下游制品企业在采购原料的时候,认准“真皮标志生态皮革”标志,购买生态达标的皮革产品,最大程度地规避贸易壁垒对我们造成的影响。

  我们将持续关注德国该法规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全行业进行通报。

稿件来源:中国皮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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