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关于发布关于发布26项轻纺行业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0-08-12     发表评论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显示管用平板荫罩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0年9月20日起执行,原《石材产品(板材、异型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JC001-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二十六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涉及轻纺类).rar

     2.二十六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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