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纺业巨头富安娜与罗莱争夺网络营销平台
发表时间:2010-08-27    作者:王卓铭 发表评论

  家纺业两大上市公司富安娜和罗莱正闹得不可开交,富安娜状告罗莱家纺利用不当网络推广方式,侵犯其商标专利权。

  罗莱和富安娜是国内家纺业前两强的企业,诉讼的缘由是2009年9月至10月期间,罗莱家纺在其网站推介过程中,利用Google竞价排名,虚假宣传“富安娜产品1折起”,并将链接指向罗莱的电子商务网站。事实上,罗莱的网站Lovo仅销售罗莱的产品,富安娜据此认为罗莱家纺侵犯其商标专利权,遂向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8月26日,富安娜媒介公关经理罗莉红告诉记者:“目前北京海淀区法院已经受理了我们对罗莱家纺的起诉,正在组织合议庭,罗莱方面也已经接到了律师函。”

  8月初,海淀区法院受理此案。罗莉红表示:“立案之后,罗莱方面试图私下解决这起纠纷,但我们还是想走法律途径。”而罗莱家纺董秘吴献忠则未就此事做出评价。

  涉嫌非法推广

  罗莱是家纺行业中较早涉足电子商务平台的,其网站Lovo于2009年4月上线。罗莱内部估计,2009年其网络销售额在2000万元左右。

  2009年,罗莱家纺销售收入11.45亿,相比而言网络收入微不足道,但罗莱对Lovo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此前罗莱已经注意到低端家纺产品竞争激烈,罗莱定位于高端,但并不愿放弃低端市场带来的销售额,因此公司董事长薛成伟曾表示:“网络销售正可以弥补这一市场空缺。”

  罗莱称其Lovo网站投入数百万元,表现差强人意,但业界普遍认为,2000万的销售额已属不易。只是富安娜认为,这一业绩的取得是因为罗莱的网络推广使用了非法手段。

  罗莉红介绍:“2009年9月,消费者向我们投诉,称在Google上搜索富安娜,看到罗莱以‘买富安娜到LOVO’的名义推广其网站。然而点击进入后发现,该网站只销售罗莱的产品,这才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富安娜通过中国家纺协会向罗莱提出交涉,罗莱反馈表示是经销商的行为,并随即做出了改正。不过10月28日问题再次出现,Lovo又以“富安娜1折起”做推广,富安娜再次向家纺协会提出交涉,罗莱又撤下了虚假宣传。但随即11月份,罗莱第三次虚假推广其网站。

  记者在Lovo网站查询得知,Lovo的版权归属于罗莱家纺电子商务事业部。本案代理律师赵雷认为:“即便是经销商的行为,也应该是罗莱家纺监管范围之内的,何况该网站主办方正是罗莱。”

  律师在取证中发现,罗莱Lovo网站至少利用了13家家纺企业的品牌做推广,手法相似,用Google搜索这些品牌时显示的是该品牌1折起,并指向Lovo网站的链接。受害企业几乎覆盖国内所有主流家纺企业。

  富安娜董秘胡振超表示:“很多中小企业维权无门,我想我们应该站出来。中国家纺协会也支持我们的行动。”

  网络平台争夺

  之所以真刀真枪提起诉讼,富安娜也有苦衷。

  罗莉红表示:“2009年底富安娜上市,当时担心诉讼影响公司形象,因此选择在此时起诉。我们也已经设立了电子商务公司。这一块市场增长很快,再也不能放弃了。”

  胡振超也认为,正是这次侵权事件让公司意识到了电子商务的重要性。“现在我们自己的网站还不完善,但肯定是未来培养的重点。”

  对罗莱来说,电子商务的意义尤为重要。罗莱一直以加盟店为主,直营的贡献比例一直很低。2009年,罗莱开始加码直营店的建设,直营店销售比重由2008年的15.45%上升到16.27%。正因为如此,一批加盟商受到正规军的直接挑战,加盟热情降低。电子商务正是弥补加盟商退潮的有力手段。

  不过,电子商务并不好做。业内人士介绍:“以七匹狼为例,去年网上服装销售中,七匹狼销售额位列前五,但他们自己的网络平台销售额仅为200万元,其余份额都被各类经销商所得。”

  这也正是家纺行业鲜有大张旗鼓涉足电子商务的原因,罗莱则看中了其中的市场空间。相对而言,富安娜的直营店比例占40%以上,对电子商务的热情不高也在情理之中。

  家纺协会副秘书长朱小红表示:“服装家纺领域,电子商务是这两年才兴起的。这次两大企业的诉讼,我们也一直在做协调工作。但既然富安娜的起诉已经被受理,我们还是静观诉讼结果。法律的判决对规范家纺行业的电子商务行为会是一件好事。”

稿件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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