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棉花自治区政府提出要求做好新年度棉花工作
发表时间:2010-09-20     发表评论

  由于当前较高的棉花现货和期货价格及国际国内棉花供求形势重大变化,为切实做好新年度棉花收购、加工、销售、运输等工作,确保我区棉农收益和棉花产业健康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年度棉花工作的紧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保证棉花收购资金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棉花收购资金供应工作。各级农发行和有关金融机构要继续做好棉花收购资金供应工作,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确保收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帮助区内棉花收储、加工企业做好新棉收购。各棉花经营企业要通过自筹、贷款、联合等方式,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证棉花收购需要。各地要引导棉农不赊销棉花,避免利益受损。对“打白条”的企业,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二、做好棉花收购工作
  抓好棉花收购工作是做好棉花工作的首要环节。受国际棉花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我区新年度籽棉收购价格初步呈现高开走势。各级政府一定要从维护我区棉花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大局出发,全力以赴抓好新棉收购,确保新年度棉花工作顺利进行。要采取综合措施,主动宣传引导,稳定新棉收购价格,维护新棉收购秩序,防止人为炒作。各级供销社棉花经营企业要根据新棉收购的新形势,发挥自身优势,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坚持质量标准,做好棉花收购工作,做到应收尽收,不打白条。

  三、强化棉花市场监管
  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恶意炒作、抢购棉花、哄抬物价等经营行为,维护棉花市场秩序。要取缔非法经营,依法查处没有取得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棉花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对已取得棉花加工资格的企业、单位,要对其资格进行复查,具备条件的方可加工棉花。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小轧花机、小皮辊机、土打包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经营行为。

  四、做好棉花运输工作
  铁路运输部门要加强新棉运输调度,及早安排好铁路调运计划,保证我区棉花销得出、运得走。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棉花出疆运费补贴政策,保证新疆棉花企业享受运费补贴政策,提高新疆棉花竞争力,加快新疆棉花销售。

  五、切实保证棉花质量
  各地、各棉花经营企业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农民做好分摘、分晒、分存、分售工作,降低棉花在采摘、运输、交售、加工过程中混入异性纤维的含量,提高棉花质量。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棉花经营各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混等混级和包装无质量标识及质量与标识不符、货证不符等违反质量法律法规的行为。鼓励和督促棉花加工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质量管理行为,按照真实质量等级标注标识,做到标识齐全,货证相符。

  六、加强棉花安全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棉花经营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大督查力度,全面排除新棉收购、仓储、加工、运输、经营等环节的安全隐患,确保棉花安全。要加强对棉农的教育,提高棉农的自我保护意识,科学管理棉花,安全运输棉花,做到快收购、快加工、快销售,防火、防盗、防破坏。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预测预报,科学指导棉农抢收棉花,避免灾害性天气对棉花采收工作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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