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裁定己内酰胺倾销案 美达股份经营压力或陡增
发表时间:2011-01-25    作者:刘欣 发表评论

  受反倾销调查影响,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或在经营上面临不小的“一劫”。

  该公司昨晚公告称,国家商务部昨日发布2011年第3号《关于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公告,自2011年1月25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时,应依据该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4.3%-25.5%)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这对于主要原材料就是己内酰胺的美达股份显然是个坏消息。该公司公告提供的数据显示,己内酰胺为美达股份主要原料,2010年1-11月,该公司进口采购量约11万吨,其中一般贸易方式进口7.94万吨。

  不过,美达股份昨晚公告中暂未具体说明可能涉及的公司及相应的保证金比例,因此也无法测算具体影响。

  该公司董秘胡振华昨日坦言,“(交保证金)这是国家反倾销的保护措施,在购买原材料的时候按照相应的比例上缴保证金,按惯例来讲实际是没有退还的。这实际上是增加了公司的采购成本。公司的毛利润本来就不多,这样对公司的进口渠道就减少了,因此对公司的经营压力还是挺大的。”

  商务部曾于2010年4月22日发布立案公告,应中石化巴陵分公司和石家庄炼化分公司代表国内己内酰胺产业的申请,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进行反倾销调查。

  就在昨晚,美达股份还发布了业绩大幅预增的公告:预计2010年实现净利润约9000万元,同比增约990%;基本每股收益约0.22元,同比增长约1000%。

稿件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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