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修订并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下文简称2011年本目录)已经正式施行,作为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投资、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修订后的新版目录中各项重点条目广受关注。
在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巡视员贺燕丽看来,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体现了时代和技术革新的要求,其中各项具体条目也为我国未来产业发展提供了依据。特别是“十二五”期间,服务业正面临大发展的局面,对此,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副司长夏农表示,2011年本也特别进行了修订,对近年来涌现出的服务业新型业态、新兴产品和新兴产业进行鼓励引导。
为此,《中国投资》杂志特别专访贺燕丽、权威解读2011年本目录中涉及纺织产业的重点条目。
贺燕丽同时表示,今后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更新频率,保持该目录的动态更新,更好地为各地政府引导投资方向、制定和实施金融财税政策提供依据。但调整过后不一定会以新的年份命名为“某年版”,而会在2011年本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更新。
反映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方向
新版产业目录坚持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结合,保证结构调整与协调发展同步并举
《中国投资》:请您为我们简单介绍一下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意义何在?
贺燕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发布实施5年来,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业生产条件和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积极进展,制造业竞争能力明显提升,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取得显著成效,基础设施日益完善,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服务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人民生活明显改善。
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尽管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产业规模和实力不断扩大,但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世界范围内产业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各国都在进行结构调整和产业重组。《目录(2005年本)》中相当数量的条目已不适应发展要求,主要体现在:一是世界范围内技术创新和结构升级的步伐明显加快,新技术革命方兴未艾,《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的相当部分条目已难以体现产业技术进步和发展趋势的要求;二是随着技术创新步伐的加快,《目录(2005年本)》鼓励发展的一些技术已经成熟、普及,没有必要再列入鼓励类;三是一些条目表述宽泛,界限不清,实际工作中不好操作,需要调整,细化;四是鼓励类中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领域的部分品种已出现严重产能过剩,对一般加工能力不宜再进行鼓励;五是随着生产能力的增长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淘汰落后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六是现行《目录》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节能减排要求差距较大,不能很好体现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技术的新要求。
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二是坚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结合,三是坚持结构调整与协调发展相结合,四是坚持控制总量与优化存量相结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力求全面反映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内容。鼓励类新增了新能源、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综合交通运输、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等14个门类。二是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三是更加注重对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支持。四是更加注重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压缩和疏导过剩产能”,为此,根据国发[2009]38号文件和相关产业准入条件,在限制类条目设置上加强了对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产业的限制,从产品规格、参数和生产装置规模等方面分别对限制范围进行了比较明确的界定,提高了准入标准。五是更加注重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几乎所有制造业门类中均增加了清洁生产工艺、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内容。
提升传统纺织行业自主创新
中国纺织工业应在新技术纤维(高性能纤维、生物质纤维)产业化及应用、产业用纺织品开发应用、新型纺织装备自主化、纺织品清洁生产技术等行业关键技术的产业化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中国投资》: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纺织工业竞争优势已经较为明显,您认为2011年本目录对下一步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点有哪些体现?
贺燕丽:尽管纺织工业产业规模和国际竞争力不断壮大,但长期粗放发展积累的许多矛盾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结构不合理、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薄弱等问题正在制约着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产业增长的资源、环境要素约束正在逐步加剧,已影响着我国纺织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后劲。
后国际金融危机时代的中国纺织工业如果不能在高新技术纤维(高性能纤维、生物质纤维)产业化及应用、产业用纺织品开发应用、新型纺织装备自主化、纺织品清洁生产技术等行业关键技术的产业化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多年积累下来的产业竞争优势将可能逐步丧失。
为此,《目录(2005年本)》已不能充分反映纺织产业技术进步的导向,已难以体现全球和我国纺织行业新技术革命的特征;相当数量的条目已不完全适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发展绿色循环纺织的要求,迫切需要修订和调整。
《目录(2011年本)》条目修订和调整的重点立足于着重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行业运用先进技术提升传统纺织产业技术水平,实现新型装备自主化,促进纺织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结合,加快淘汰和改造落后产能,有效推动行业发展方式转变。
修订后的《目录(2011年本)》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力求全面反映纺织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和内容。《目录》所列鼓励类都是纺织各行业产业升级的方向,本次修订新增了高性能纤维及制品、新型纺纱技术、节能减排技术、废旧纺织品回收再利用4个条目,使鼓励类条目更全面地涵盖行业增长方式转变的方向与范围。鼓励内容的变化,将有效引导我国聚酯产业向高档次的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方向发展。
二是更加注重鼓励自主创新。对行业科技进步带动明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可填补国内空白和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能抢占世界纺织科技制高点的关键成果和技术,通过列入鼓励类目录,加速其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步伐。
“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多个高新技术纤维品种的产业化取得了实质性突破,但高新技术纤维与应用的完整产业链构建才刚刚起步。因此,在本次的目录修订中,将高新技术纤维国内空白品种的产业化、已有高新技术纤维品种的质量性能提升、下游复合材料(制品)的产业化以及产业用纺织品的开发列为重点鼓励方向。希望通过鼓励高新技术纤维与应用的配套开发,加速推动我国高新技术纤维产业的发展。
三是更加重视落实节能减排和发展纺织循环产业。本次《目录》修订中,纺织鼓励类条目新增了2条关于鼓励纺织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推广应用和废旧纺织品回收再利用技术与产品生产的条目,其目的是为了提高行业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水平,鼓励低碳、绿色纺织产品加工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逐步建立纺织制品的回收再利用循环体系,发展纺织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四是更加注重《目录》在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方面的限制作用,通过《目录》引导加快改造和淘汰落后工艺与装备。一方面在鼓励类条目中明确列出对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应用的鼓励。同时,通过新增限制类和淘汰类条目内容,加大了对落后工艺和设备的淘汰力度,迫使企业加速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档次。并且,《目录(2005年本)》中纺织限制类条目只有1条,本次修订时将其转入了淘汰类,另外新增了限制类条目17条、淘汰类条目14条,新增条目都是需要加速淘汰的纺织行业高耗能、高耗水的工艺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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