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拟将与人体直接接触纺织品纳入法定检验
发表时间:2011-02-16 发表评论
2011年2月1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发布G/TBT/N/TPKM/97号通报:商品检验法相关公告,涉及商品为纺织品,包括毛巾、毛衣、服装、泳衣、内衣、袜类、床上用品等。
在过去的几年中,公众极大地关注纺织品中释放的甲醛、偶氮染料和其他有害化学物质。这些物质通常来源于纺织品加工过程所使用的各种染料、辅料和整理剂。由于这些有害物质被认为是致癌的或有毒的,为响应公众要求,保护消费者健康,台湾标准检验局决定规管可能与人体肌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的安全,将这些产品纳入法定检验。检验标准为:CNS 15290,服装标签标准,纺织品标签标准。检验项目有:游离甲醛,禁用偶氮染料,镉,铅,有机锡,物理安全要求和标签要求。
标准检验局还提出采用监视查验作为符合性评定程序,以确保纺织品符合安全要求。
该通报的拟批准日期为2011年3月25日,拟生效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评议期为通报后60天。
稿件来源:ct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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