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羽绒和羽毛协会有关羽绒羽毛来源追溯的相关标准
发表时间:2011-03-16 发表评论
近期,欧洲羽绒和羽毛协会针对“活拔绒”出台了新的标准,该标准名为《欧洲羽绒和羽毛协会有关羽绒羽毛来源追溯的相关标准》,已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该标准对羽绒制品的羽绒羽毛来源进行追溯,采自活体鸭鹅的羽绒及其制品将不被允许进入欧洲市场销售。这可能在欧洲将再次筑起“动物保护”的新壁垒,给我国出口羽绒带来一定影响。我国出口羽绒及制品的企业应给予高度关注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为提防“动物保护”新壁垒对我国羽绒及制品出口的影响,出口羽绒及制品企业应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对外宣传沟通,向欧美消费者介绍羽绒行业生产加工的真实情况;对企业的原料收购、生产加工过程等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原料可追溯体系;生产企业应尊重欧洲等国家或地区保护动物的法律与消费者需求,严格按国际标准和欧洲等国家保护动物的法律与消费者的需求,以及《欧洲羽绒和羽毛协会有关羽绒羽毛来源追溯的相关标准》进行规范生产;讲究诚信,切勿从事涉及“活拔绒”的贸易,反对虐待动物的行为,确保企业生产出口的产品安全、卫生、绿色、环保和生态。
稿件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第一纺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网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纺织网所有,转载请注明“第一纺织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