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细则3个月后出台
发表时间:2011-03-02    作者:王晶 发表评论

  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细则将在3个月之后出台。3月1日,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司长孔令龙在第九届跨国公司中国论坛上作出如上表述。

  孔令龙说,新建立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将由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双牵头”,不在商务部另设机构。

  与针对外商投资设立指导目录不同,孔令龙表示,外资安全审查将不设定目录,只按照相关领域进行审查。

  自3月5日起,中国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进行安全审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月12日公开披露的《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审查范围包括两大类:并购境内军工及军工配套企业,重点、敏感军事设施周边企业,以及关系国防安全的其他单位;并购境内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18.64,-0.10,-0.53%)、重要能源和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制造等企业,且实际控制权可能被外国投资者取得。

  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称,“外资并购安全审查以维护国家安全为核心,范围相对集中。外国投资者并购上述行业和领域的境内企业,且取得实际控制权的,才需要进行安全审查。”

  不过,外界仍存一些担忧,如缺乏具体操作层面的规定,以及更详细的说明,如,如何认定并购是否属于安全审查范围等。n

稿件来源:财新网
第一纺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网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纺织网所有,转载请注明“第一纺织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相关资讯
  •  
  •  焦点新闻
网站背景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产品与服务 | 信息定制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5 - 2014 www.webtex.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认证: 沪ICP备10039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