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起越南开始实施多项新经济措施
发表时间:2011-05-04    作者:驻越南经商参处 发表评论

  越南《快讯》网5月1日报道,自5月1日起越南开始实施多项新政策:1、上调公职人员最低工资。根据政府22/2011号决定,对公职、事业单位人员最低工资上调为83万越盾/月,增加10万越盾/月。2、正式使用电子发票。根据财政部3月14日32/2011号通知,指导商家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后通过电脑出具电子发票。3、根据央行11/2011号通知,停止以黄金计价的存贷业务。4、主要利率上调。4月29日央行决定将再贷款利率上调至14%,再贴现利率上调至13%,银行间同业隔夜拆借利率上调至14%。上述3种利率较前均提高1个百分点。5、根据财政部38/2011号通知,对于证券公司进行股票和基金买卖中介费收取标准为交易价值的0.15-0.5%,债券为交易价值的0.02-0.1%。上述各项规定均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

稿件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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