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称未考虑降低奢侈品进口关税 国务院各部门考量并不一致
发表时间:2011-06-22    作者:于海荣/王长勇 发表评论

  对公众关注的中高档消费品,即所谓奢侈品进口关税将要调低一事,财政部相关部门官员6月21日对财新记者表示,没有听说要调整此类商品的进口关税。

  上周三(6月15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例行记者会上回答提问时称,中国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包括部分中高档商品的关税,是大势所趋,各个部门对这一点也是有基础和共识的。

  随后有媒体报道称,奢侈品关税即将下调,化妆品、烟酒等商品将先行,降低幅度定在2%-15%之间。

  但是,对这一消息,财政部相关部门官员明确予以否认。

  中高档消费品进口关税偏高,常被认为是国内价格高于国外的重要原因之一。3月底举行的第12届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商务部部长陈德铭直言,一些名牌商品国内价格比国外高得多,原因之一是“因为我们有一定的关税,有些国家是没有关税的”。

  根据现行进出口税则,进口香水要缴纳10%的关税、17%的进口货物增值税和30%的进口货物消费税;部分葡萄酒的进口关税高达65%,另需缴纳17%的进口货物增值税和10%的进口货物消费税。

  对于降低进口关税,国务院各部门的考虑并不一致。在多年巨额顺差、贸易摩擦增多、汇率争端加剧的背景下,主管对外贸易的商务部希望通过降低进口关税,将消费者在国外的消费转移到国内,借此将国外消费纳入海关进口统计,减少贸易顺差。

  但是,进口环节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降低其税率会导致财政收入减少。根据财政部数据,2010年,中央财政收入约4.25万亿元,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近1.05万亿元,增长35.7%;关税2027多亿元,增长36.6%,二者合计占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29.5%。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张小济表示,中国的消费品关税一直较高,入世十年相关商品的进口关税、非关税措施几乎没有变化。他建议,对中高档消费品,应该降低关税扩大进口,同时在国内征收消费税,“这也是调节收入分配的措施之一。”

  中国进出口关税政策的调整,需要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才能实施。根据现行机构设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主任由财政部部长兼任,组成人员来自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海关总署等11个部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财政部关税司,承办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稿件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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