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2年1月8日, 全国新体制棉花公证检验情况如下:
全国累计检验量1898.5万包429.1万吨,比上年度同期(214.9万吨)增长214.3万吨、增长率99.7%,比上年度全年(268.3万吨)增长60.0%,已超2008年度全年检验量(1894.4万包426.9万吨)的历史峰值;其中新疆检验量1338.3万包302.9万吨,已超过2008年度全年检验量(1197.5万包270.1万吨),内地各省检验量合计560.1万包126.2万吨(2008年度全年检验量696.9万包156.8万吨);新体制棉花加工厂开工率85.1%,已开展加工的1671家加工厂全部实施了仪器化公证检验,比上年度同期增加212家,比上年度全年开工的加工厂数量增加129家;全国已开展检验的实验室76家,比上年度同期增加3家,比上年度全年开展检验的实验室增加1家。
公证检验工作开展的第19周(1月2日-1月8日),全国检验量100.9万包22.8万吨,比上一周下降2.6万吨;其中新疆周检验量9.2万吨,较前一周(11.6万吨)下降2.4万吨;内地各省周检验量合计13.6吨,较前一周下降0.2万吨。与上一期相比,新体制棉 花加工厂开工率增加0.4个百分点,全国累计开展检验的加工厂数量增加7家,实验室数量持平。
各产棉省中,新疆检验量为1338.3万包302.9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70.6%,比上年度同期增长86.7%,比上年度全年(186.8万吨)增长62.2%;其中新疆地方检验量805.6万包182.5万吨,建设兵团检验量532.7万包120.4万吨,地方与兵团检验量比例约为60:40。
内地检验量超过22万吨的产棉省有湖北、山东、河北,均已超过上年度全年,其中湖北检验量为147.3万包33.2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7.7%,比上年度同期增长165.9%,比上年度全年检验量增长90.5%;山东检验量131.9万包29.7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6.9%,比上年度同期增长138.9%,比上年度全年检验量增长27.0%;河北检验量98.7万包22.2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5.2%,比上年度同期增长148.0%,比上年度全年检验量增长53.9%。
安徽、湖南、甘肃检验量分别为10.3万吨、9.4万吨、7.3万吨,分别占全国检验量的2.4%、2.2%、1.7%,检验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明显且均已超过上年度全年。
江苏、江西、河南、天津检验量在2.7-4.4万吨之间,占全国检验量的0.6%-1.0%,均超过上年度同期检验量,除江苏检验量约占上年度全年的70%外,其他省检验量已超过上年度全年。
浙江检验量0.5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0.1%;山西、陕西检验量均不足2000吨。(中国纤维检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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