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指示清理和取消过时和妨碍投资的规定
发表时间:2012-12-11 作者:驻胡志明市总领馆经商室 发表评论
据越南《经济时报》报道,越政府总理日前指示各部委、地方,以及国有经济集团、总公司落实提高投资效益的各项举措,主动清理取消一些已过时或妨碍投资吸收和使用效果的规定。
2013年2季度,财政部应向政府总理上报与土地、资源、公共资产收入的动员、筹集和使用的总结、评价和建议措施,并加强对国有企业和银行财政情况的检查监管,完善对FDI项目的贷款政策机制,建立对FDI企业国内贷款和外国贷款的检查监管标准和机制。工贸部应对与企业发展有关机制、政策审查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建立2013-2020年阶段具有竞争优势领域企业的优先发展提案。
2013年1季度,建设部应向政府总理报告按确保顺利、及时、满足实际要求方向对建设投资管理机制按权限审查、修改和补充或提出有修改补充权限层级的情况;对房地产经营投资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分类和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其中要明确规定可继续实施和暂停实施项目的标准和名单。资源与环境部应上报土地领域行政手续审查、改革的情况;审查已交付土地项目的展开实施,以及对一些未实施或实施进度慢的项目坚决建议收回土地的情况。
2013年2季度,财政部应向政府总理上报与土地、资源、公共资产收入的动员、筹集和使用的总结、评价和建议措施,并加强对国有企业和银行财政情况的检查监管,完善对FDI项目的贷款政策机制,建立对FDI企业国内贷款和外国贷款的检查监管标准和机制。工贸部应对与企业发展有关机制、政策审查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建立2013-2020年阶段具有竞争优势领域企业的优先发展提案。
2013年1季度,建设部应向政府总理报告按确保顺利、及时、满足实际要求方向对建设投资管理机制按权限审查、修改和补充或提出有修改补充权限层级的情况;对房地产经营投资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分类和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其中要明确规定可继续实施和暂停实施项目的标准和名单。资源与环境部应上报土地领域行政手续审查、改革的情况;审查已交付土地项目的展开实施,以及对一些未实施或实施进度慢的项目坚决建议收回土地的情况。
稿件来源:商务部
第一纺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网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纺织网所有,转载请注明“第一纺织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现在位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