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益债分娩或受制山东海龙事件
发表时间:2012-02-20    作者:朱凯 发表评论

  近日,山东海龙的主体及债项评级再度遭遇下调。自2011年9月至今,公司主体评级由A逐级降至目前的CCC;债项评级则由A-1降至C,已成为名符其实的“垃圾债券”。

  垃圾债券也称高收益债券或高风险债券,指的是信用评级低、投资风险较大的信用债券品种。由于风险溢价存在,其发行时的收益率水平也较其他债券高些,因此投资者可获得更高的利息收入。

  此次山东海龙评级遭降,市场的关注焦点在于不到两个月后“11海龙CP01”短融券的本息兑付,据计算本息合计4.2亿元左右。与此同时,山东海龙的逾期未还贷款也已累计至5.27亿元,债务偿还能力受到高度关注。

  若将海龙“迷局”与市场目前热炒的高收益债券推出时间表联系起来看,或许可以判断,后者何时起航,除了仍需等待我国相关债务破产清算及投资者保护机制的进一步明晰和完善外,“黑天鹅事件”的出现,或许是一个重要的触发点。也就是说,如果不出现一只真正的违约债券,无论怎么对投资者进行教育,效果如何确实很难讲。

  事实上,目前在我国尚无真正意义的垃圾债券品种。一般而言,发行时评级处于BB及以下,其发行人的债务偿还能力就可能面临较大风险,该债券便被定义为垃圾债券。

  去年12月,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深圳讲话时首次提出,资本市场应为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随后,这被业内认为是我国高收益债券市场将启动的信号。

  不过,对于具体的推出时间,各方说法并不一致。据记者观察,从最初媒体猜测的2月推出,到后来的3月、4月推出等不一而足,但官方并未对此作出正式回应。从监管部门座谈会上透露出的信息来看,高收益债券的期限及收益率设计都将高度市场化,这就意味着它的信用风险溢价与定价机制,都必须有实际的社会载体——即所谓真正的违约或“准违约”事件的出现。如果缺少了这一环节,“高度市场化”或许成为一句空谈。

  在高收益债风控方面,上海证券交易所于去年12月24日发布了《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首次明确将投资群体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两大类,并指出只有前者方可参与高风险等级债券交易。这表明,未来高收益债券一旦推出,对于相关投资风险的界定,将会有更多细则出台。

稿件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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