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迈健:解决服装侵权问题需要综合治理
发表时间:2012-02-24    作者:张迈健 发表评论

    近期,备受业界关注的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美国苹果公司iPad商标侵权一案仍在发酵。中国企业擎起维权大旗,敢于对世界平板电脑大鳄说“不”!为国内企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和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为此,笔者联想到我国纺织服装行业,特别是服装设计的“被侵权”,一些服装设计师的版权和款式常常是刚刚出来没几天就被抄袭,服装企业对此已“见怪不怪”,显得十分无奈。“你起诉他又能怎么样呢?”一位服装老板说。

    商标可以说是一个服装品牌的核心,是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喻为“永动的印钞机”,它能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重视商标品牌,保护服装设计者的知识产权可以说是促进服装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但长期以来,我国在服装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既有假冒国际服装品牌的“伪大牌”现象,也有抄袭别人外观设计、花型设计、款式设计等方面的问题。这些屡屡发生的现象,由于维权困难、侵权成本低,被侵权方获胜不多,获赔更少,已经到了见怪不怪的境地。

    笔者不禁要问,服装维权为什么这么难?细想起来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侵权不清,你认为他抄袭了你的创意,证据却不充分。一个花色的变化、一个款式的翻新,都让企业投诉无门。如媒体曾报道过的广州市华鑫企业有限公司投诉贵阳雪豹皮草专卖店一事。华鑫认为,雪豹出售的由一家皮草时装公司生产的“双面绒女士大衣”的面料外观设计侵犯了其公司刚刚获得国家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双面格仔图案”。此事后来就没了下文。问题出在“双面绒”与“双面格”面料设计外观到底有多大差异上,标准是什么?恐怕事件双方谁也说不清。其次就是侵权的“零成本”,使“拿来主义”在中国服装界颇好使,随便在市场上模仿一下别人的服装款式、花样,就可以推向市场,而且这种侵权的成本很低。企业大不了交些罚款,将服装从柜台撤下来也就万事皆休。再有就是依据的法律、法规过于笼统,没有细则,使侵权的认定存在一定难度。如服装的知识产权要件有哪些?服装的外观设计、面料风格、设计标准一致性问题和侵权“标的物”包括哪些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奢谈解决服装被侵权无异于缘木求鱼。笔者认为,解决服装侵权问题需要综合治理。一方面要加强国内服装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建设,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加强自律;另一方面,要加大保护服装知识产权力度,对服装侵权违法行为不姑息迁就,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使违法企业付出很大成本,甚至倾家荡产。

稿件来源:纺织中国在线/中国纺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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