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开发暗避ST海龙危机 借诉讼获海龙电厂资产
发表时间:2012-03-12    作者:夏子航 发表评论

  新农开发出手规避ST海龙债务危机的风险。新农开发今日公告,2月20日董事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以资抵债的议案》。

  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下称“新疆海龙”)、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农棉浆”)均为新农开发与ST海龙合资组建的公司。其中:新农开发持有新疆海龙45%的股权,持有新农棉浆55%的股权。新疆海龙欠新农棉浆货款2.53亿元,经多次协商、催款,新疆海龙仍未偿还所欠货款。2011年8月24日,新农棉浆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调解要求新疆海龙用其2×15MW电厂及电厂占用土地清偿债务(电厂资产包括现有全部资产及电厂运营所需附属设施、设备)。经新农棉浆与新疆海龙协商同意共同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2×15MW 电厂及电厂占用土地进行评估,以中介机构的评估价结果作为清偿依据。如中介机构的评估价大于新疆海龙所欠新农棉浆债务,则新农棉浆用现金补足;反之新疆海龙用现金补足。

  在中国恒天集团救援迟迟未到前,ST海龙即将面临于4月15日到期的4亿元短期融资券,而且该短期融资券的信用等级被降至“C”。ST海龙去年12月10日发布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核报告则显示,截至2011年9月30日,ST海龙所有者权益约为负2.46亿元,已陷资不抵债境地。此外,ST海龙还预计201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2亿元;截至2012年2月6日,ST海龙及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逾期贷款额累计达5.27亿元;ST海龙及控股子公司还卷入多起诉讼。

稿件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纺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网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纺织网所有,转载请注明“第一纺织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相关资讯
  •  
  •  焦点新闻
网站背景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产品与服务 | 信息定制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5 - 2014 www.webtex.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认证: 沪ICP备10039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