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龙再遭银行追债 拖欠12家机构5.7亿贷款
发表时间:2012-03-08    作者:董云峰 发表评论

  继光大银行提出诉讼后,早已资不抵债并且不断拖欠贷款的ST海龙,再次遭遇金融机构通过司法手段“追债”。

  ST海龙昨日晚间公告称,2月28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山东高院”)《民事裁定书》与《查封、扣押财产清单》,由于深圳发展银行(下称“深发展”)向山东高院提出财产保全,公司第二大股东康源投资持有的7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8.10%)及红股(含转增股)、配股被冻结,期限为两年。

  据披露,2010年6月,康源投资将其持有的7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山东海龙向深发展青岛分行申请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去年6月,上述借款到期后展期半年,但直至去年末山东海龙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不仅如此,深发展还将山东海龙子公司海阳港务有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告上了法庭,并请求冻结山东海龙、海阳港务有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与康源投资银行存款1.02亿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实际上,遭遇贷款逾期的远不止深发展一家。3月1日晚间,ST海龙发布公告称,因资金紧张,公司近期继续新增逾期贷款8517万元,使得逾期贷款总额上升至5.7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2.17%。

  从ST海龙今年以来披露的3份逾期贷款公告来看,目前ST海龙及控股子公司逾期贷款共涉及12家各类金融机构,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深发展、潍坊银行、安丘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阳农村信用社以及华融金融租赁公司。

  ST海龙早前公告称,2012年1月11日,公司收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诉状,原告为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起因是光大银行曾为山东海龙开具1亿元承兑汇票,最终遭遇违约。

  在债券市场,将于4月15日到期的短期融资券“11海龙CP01”能否如期全额兑付,至今仍是个大问号,不排除成为有史以来首例实质性违约事件。

稿件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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