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第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发表时间:2012-07-08     发表评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6月26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12年7月6日上午9:30分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的方式同时进行表决。 
  3.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应出席的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玉林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5.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议题: 
  1.审议通过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贷款事项。 
  为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公司拟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贷款。 
  (1)资金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贷款金额:不超过17000万元人民币。 
  (3)贷款期限:三年。 
  (4)担保方式:本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信托贷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以部分资产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凤泉支行抵押贷款的议案 
  本公司为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凤泉支行17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柒仟万元人民币)流资贷款、银行承兑及贸易融资等。公司拟以其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公司第五长丝、第六长丝、第八长丝、第九长丝、第二短丝、第一原液、第八原液车间及氨纶分厂二期设备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凤泉支行,期限一年。
   上述资产净值为:34140.52万元。 
  目前公司资产抵押总额为:67824.3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14.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截止该公告之日资产抵押数额未超出《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 规定的"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的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如用公司资产为本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进行抵押,公司董事会权限为:一年内不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含一年内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其他担保的数额)"的权限数额,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用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收益最优化,努力降低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同意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金    额:当日投资占用资金额合计不超过18000万元。 
  投资对象: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期限:每笔次投资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6日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用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 
  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概述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收益最优化,努力降低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同意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2012年7月6日,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议案》,
   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收益最优化,努力降低成本。 
  金    额:当日投资占用资金额合计不超过18000万元。 
  投资对象: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期限:每笔次投资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二、审批程序 
  针对每笔具体理财事项,公司将设立理财小组,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长、审计部长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员提交投资理财基本情况报告,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收益最优化,降低成本,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审批程序,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2012 年7月6日,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用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收益最优化,努力降低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同意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材料,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收益最优化,努力降低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2、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针对具体事项,公司将专门设立理财小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3、此类投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六、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收益最优化,努力降低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材料,现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针对具体事项,公司将专门设立理财小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类投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七、其他 
  当日投资占用资金额合计不超过18000万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6日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六次监事会于2012年7月6日上午11:00点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文秀江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用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上述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针对具体事项,公司将专门设立理财小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类投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7月6日 

稿件来源:第一纺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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