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龙被判支付1.7亿元 现金流雪上加霜
发表时间:2012-08-13     发表评论

  *ST海龙(000677)公告,深圳发展银行与*ST海龙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等7案件受到法院裁定或与原告达成自愿协议。粗略计算,7案件涉及金额近1.7亿元,或给本已在经营上不堪重负的*ST海龙现金流雪上加霜。

  根据公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就原告深圳发展银行与被告*ST海龙、海阳港务、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康源投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做出判决,判定*ST海龙偿还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借款本金1亿元及利息476.21万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就原告*ST新农(600359)与被告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两个案件做出判决,判定新疆海龙支付*ST新农合计6156.72万元。

  新疆海龙和博莱特化纤均为*ST海龙子公司。 

稿件来源:第一纺织网
第一纺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网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纺织网所有,转载请注明“第一纺织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相关资讯
  •  
  •  焦点新闻
网站背景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产品与服务 | 信息定制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5 - 2014 www.webtex.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认证: 沪ICP备10039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