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澄清质疑 否认2.5亿倒手公司资产
发表时间:2012-08-20    作者:林志吟 发表评论

  江苏阳光近日拟以2.5亿元将其持有的江苏阳光服饰75%的股权转让给江阴金润纺织的计划引发争议。有相关媒体质疑称,打包出售早有预谋,而且之中的非关联方界定也存有可疑之处。公司昨晚发布公告一一否认。

  8月15日,江苏阳光公告称,江苏阳光将所持有的江苏阳光服饰75%的股权转让给江阴金润纺织,转让总价款为2.45亿元。但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江苏阳光才刚刚决议由阳光服饰吸收合并同为控股子公司的江阴豪颐服饰公司,该合并案在8月14日刚刚完成。阳光服饰和豪颐服饰均为江苏阳光母公司的重要客户。2011年阳光服饰是江苏阳光母公司的第二大客户,对该公司的全年营业额为1.75亿元,占江苏阳光母公司全年营收的8.74%。而豪颐服饰则是2011年末江苏阳光母公司应收账款欠款的第一大户,欠款金额达到6398万元,占江苏阳光母公司应收账款总额比例的36.48%。有媒体对此提出质疑:公司表面声称是为减少公司的亏损和管理上的繁琐,但其中的原因并不简单,不排除“打包出售早有预谋”。

  对此,昨晚江苏阳光回应:因为阳光服饰和豪颐服饰都是公司旗下的主营生产服装的控股子公司,并且公司的对其的持股比例都是75%,其生产经营模式也相似,董事会当时通过此议案是为了整合服装资源,精简管理班子,减少管理费用,并没有考虑到要将阳光服饰和豪颐服饰的股权出售。

  此外,相关媒体还提出质疑:江苏阳光在公告中仅简单的将这笔交易描述为非关联交易,但江阴金润纺织与江苏阳光的渊源着实不浅。如江苏阳光第二大股东是江苏金润纺织有限公司,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却显示:江苏金润纺织和江阴金润纺织注册地址完全相同,同为江阴市新桥镇工业园区陶新路18号。

  对此,江苏阳光表示:江阴金润纺织的股东为国润贸易有限公司,占比100%;国润贸易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宋彩霞和pang ning,金润纺织与阳光集团及江苏阳光无关联关系。

稿件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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