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控股股东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情况
发表时间:2012-08-23    发表评论

  锦龙股份向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新世纪公司在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43,376,952股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由26.48%增加至50.01%。

  新世纪公司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并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的情形。

稿件来源: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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