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倒逼尼龙行业转型升级
发表时间:2013-10-29     发表评论

  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外贸秘书处近期发布第72号令,决定从2013年9月16日起,对进口自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泰国的尼龙长丝产品征收4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案件的最终裁决将在明年年初做出。据了解,此次反倾销税的征税标准为:222.07美元/吨~2409.11美元/吨不等。另有消息称,巴西调查当局已把我国尼龙长丝的反倾销调查时间延长到2014年1月,这表明巴西调查机关充分认识到此次调查的复杂性。

  资料显示,全世界前15大的尼龙纤维企业产能占世界的42%,主要分布在中国内地、中国台湾、日本、韩国以及美国。早在2009年,中国商务部也曾发布过类似的公告,对原产于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简称尼龙66)征收反倾销税,而先前也曾有个别国内企业在土耳其遇到过类似的调查。出于保护本国企业的考虑,此次巴西政府开展反倾销调查将会给出口到当地市场的企业带来不利影响,这一点值得国内企业关注。目前,我国拥有自主开发的尼龙66生产技术的企业不多,大部分企业所用的技术都是引进的,从这个角度讲,建议国内企业今后要加快产品升级,通过走高端路线,提升产品附加值,规避相应的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积极履行应诉程序,填写问卷、提交资料并接受了巴方官员实地核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不仅成为了国内锦纶行业唯一一家获反倾销税为零的锦纶制造企业,同时也是此次巴方反倾销调查中包括中国大陆、台湾地区、泰国等40余家企业中唯一获得反倾销税为零政策的企业。这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南美市场,实现公司国际化战略目标。二级市场上,投资者需密切关注美达股份、神马实业、太极实业、时代科技、春晖股份、华峰氨纶、山东海龙、烟台氨纶等相关个股。

稿件来源:中国化工报
第一纺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网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纺织网所有,转载请注明“第一纺织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相关资讯
  •  
  •  焦点新闻
网站背景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产品与服务 | 信息定制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5 - 2014 www.webtex.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认证: 沪ICP备10039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