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准子公司破产 *ST贤成债权人“血本无归”
发表时间:2013-12-27    作者:杨佼 发表评论

  借出现金本意是获得稳定的收益,但有时候也会“血本无归”。*ST贤成有多达130亿元的巨额债务,而其净资产仅剩430万元。

  *ST贤成昨晚公告称,因不能按期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李燕于12月9日向贵州六盘水中级法院申请*ST贤成三家子公司贵州盘县云尚矿业、云贵矿业和华阳森林矿业破产偿债,法院已于12月23日裁准上述申请。

  这只是*ST贤成被债主追讨的最新案例。2012年4月,其直接控制人西宁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西宁国新”)、贤成集团便爆出多起债务纠纷,相关案件均存在涉嫌违法,随后西宁国新法定代表人被批捕,实际控制人黄贤优则不知去向,而所涉债务纠纷也从最初的数亿元不断上升至百亿以上。

  据*ST贤成披露,在债权申报期内,118家债权人共计申报债权131.97亿元,另有22家债权人补充申报了158万元;此外尚有2.87亿元已知未申报债权。而*ST贤成已经丧失偿债能力。据评估报告,*ST贤成现有全部资产预计变现价值仅为432.2万元,其中包括货币资金20.1万元、应收款79.4万元、固定资产332.6万元。

  *ST贤成在此情况下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对出资人权益调整和股份进行让渡,而这将殃及无辜的中小股东。方案显示,西宁国新、张邻所持股份按98%的比例实施缩股。完成缩股后,西宁国新、张邻所持股份每100股减至2股;陈高琪所持按照90%的比例缩股,由每100股减为10股;其他股东则按84%的比例缩股;缩股后每100股减少至16股。缩股完成后,全体股东以12%的比例让渡股份,共计让渡2387.12万股,让渡股份处置所得将用于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及支付相关费用,若有剩余则用于提高公司经营能力。

  在偿债方面,债权人将面临血本无归的境地。除了职工和税务债权、本金5000元以下债权将全部清偿外,对普通债权人,超过5000元的部分仅按3%的比例予以清偿,已知未申报部分亦以这一比例保留。据此计算,在共计超过130亿元的巨额债权中,债权人能够拿回的仅有2460万元左右,只相当于债权总额的1.9%左右。

  作者:杨佼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稿件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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