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加强对儿童睡衣监管 童装出口企业须更关注可燃性标准要求
发表时间:2013-12-03     发表评论

  近日,美国服装鞋类协会(AAFA)发表声明称,目前存在大量有质量隐患的儿童睡衣在美国境内销售,因此强烈要求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严格统一实施现行的美国联邦《易燃性织物法案》中有关儿童睡衣可燃性的标准要求。

  按照美国该现行法规,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要重点加强两方面产品质量要求:一是可燃性检测要求方面,出口至美国的儿童睡衣比普通纺织品的燃烧性标准要求更高,必须达到16CFR1615和1616规定的要求,检测要求包含选择和测试面料、缝线和饰带,其中测试面料应先经50次洗涤,以保证衣物重复使用后的阻燃性能;要求符合服装布料和聚乙烯塑料膜的所有可燃性要求。二是特定尺寸和规则要求:儿童睡衣须为适度紧身款,胸部、腰部、臀部、上臂、大腿、腕部、脚踝处不超过法规规定的最大尺寸;不能有长度超过 6.25英寸(15.875厘米)的蕾丝边、贴花及丝带等织物饰物或镶边饰带;产品须附有耐久性尺寸标签;附带警示吊牌提醒消费者服装不具有阻燃性能。

  儿童睡衣因使用对象的特殊性,正成为各国法规监管的重点,尤其是阻燃性标准,更成为企业出口儿童睡衣时遇到的棘手难题。除美国外,澳大利亚也于近日修订了新的儿童睡衣自愿性标准,制定“儿童睡衣和部分日常衣服降低火灾风险”的强制性规管标准,以及特定的安全和标签要求。此外,英国、新西兰、韩国等国也均已出台相关法规。

  国内一些企业因原辅料采购把关不严,产品设计缺陷,缺乏阻燃性能检测控制措施等因素,产品屡遭国外通报。根据我国WTO-TBT通报咨询中心数据统计,2013年1~10月,已有33个批次的儿童睡衣产品因不符合相关标准被境外通报召回。

  宁波现已拥有童装出口企业500余家。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10月,宁波地区出口婴幼儿服装及童装货值已经超过1.6亿美元,其中儿童睡衣产品占据大额比例。

  为达到细致严格的儿童睡衣质量标准,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应重点了解各国儿童睡衣标准的标签、设计、构造、性能等要求,克服检测技术难题,尤其应做好阻燃剂燃烧性能测试。同时,企业必须严格控制产品的开发流程,做好首件样品设计和安全项目的风险评估审查工作,通过选择合格供应商来把好原辅料采购关口,为顺利出口扫除障碍。

稿件来源:中国纺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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