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披露担保118项
经查明,山东海龙存在违法事实包括:未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多达118项。具体看,2009年1月至2011年6月期间,山东海龙重大担保事项未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118笔,累计金额361834.50万元人民币,1068.43万美元。
重大担保事项未履行定期报告披露义务包括:2009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21笔;2009年年度报告未披露31笔;2010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42笔;2010年年度报告未披露71笔;2011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73笔。
未披露关联交易
此外,公司未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包括2009年至2011年6月,未将潍坊巨龙化纤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披露。山东海龙向巨龙化纤支付土地租赁费、调整以前年度记账错误、为巨龙化纤垫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工程款等各项费用。截至2010年12月31日,山东海龙应收巨龙化纤23889660.86元,应付26570975元。
2003年5月至2011年6月30日,山东海龙替巨龙化纤向职工垫付的集资款本金及利息累计金额39217113.57元。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显示,上述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未在山东海龙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201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18人收处罚通知
证监会对公司以及相关的18位责任人下发了处罚通知,并给予30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款。其中,公司时任董事长逄奉建被处以30万元罚款,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公司时任副董事长王利民处以15万元的罚款,5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