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将自周三起下调汽、柴油价格
发表时间:2013-03-26     发表评论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周二发出通知,决定自周三起将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人民币310元和300元。

  据道琼斯通讯社(Dow Jones Newswires)计算,这次调价相当于把汽、柴油平均最高零售基准价格在目前每吨人民币9,630元和8,810元的基础上分别下调3.2%和3.4%。

  发改委上次调整汽、柴油价格是在2月25日,当时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人民币300元和290元,以反映国际原油价格上涨的影响。

  发改委还称,将把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根据此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若国内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三种原油连续22个交易日移动平均价格上下波动超过4%,发改委将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发改委周二称,将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将更加灵敏地反映国际市场变化。

稿件来源:道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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