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95元和400元
发表时间:2013-04-24     发表评论

  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95元和40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29元和0.34元,调价执行时间为4月24日24时。

  此次成品油价格降价幅度,是根据4月24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89.85,0.67,0.75%)平均价格变化情况,并考虑4月10日未调价金额合并计算确定的。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障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稿件来源: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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