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近20种商品仍然被禁止进出口
发表时间:2013-04-09     发表评论

  据报导,仍然有近20种商品被缅甸商业部禁止进口或出口。在出口方面,依据缅甸商业部发布的2011第1号通令,禁止花麻油、芥菜、菜籽油、葵花子、葵花子油、油渣、棉花与棉产品、黄金、钻、石油、象牙、水牛、牛、大象、马、稀有动物、虾米壳、武器、文物品等13种商品从边境关口出口。在进口方面,依据缅甸商业部发布的2013第8号通令,禁止酒、啤酒、香烟以及按现行法禁止的商品从边境关口进口。进出口商如违反规定,从边境关口出口或进口上述商品,依据进出口法,将被判处刑罚和罚款。此外,协助者也按规定被判罚。

  据报导,缅甸商业部于1999年发布1999第10号通令宣布禁止33种商品从边境关口出口,于2011年将禁止商品减少至13种。同时,缅甸商业部于1999年发布1999第9号通令宣布禁止15种商品从边境关口进口,于2011年将禁止进口品减少至8种,今年则禁止的进口品仅有酒、啤酒、香烟以及按现行法禁止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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