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欧盟消费品面临多环芳香烃新限令
发表时间:2013-05-20     发表评论

  来自欧盟委员会消息,2013年下半年,欧委会计划采纳一项委员会规定,限制消费品中8种多环芳香族碳氢化合物(简称多环芳香烃,PAHs)含量,涉及的消费品包括玩具、服装、鞋履、手套、运动服、运动设备等。

  规定中提到的这8种多环芳香烃物质分别为:苯并[a]芘、苯并[e]芘、苯并[a]蒽、稠二萘、苯并[b]荧蒽、苯并[j]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根据规例草案,假如产品的橡胶或塑料部件含有上述多环芳香烃,其含量超过1毫克/千克,即部件重量的0.0001%,便不能向市场和公众投放产品。新限制将适用于规定生效日期起计两年后投放市场的所有相关产品。

  据悉,多环芳香烃是一组被列为致癌、诱变或危害生殖力的物质,可被萃取并用作增塑剂。含有高水平PAH的材料可释放PAHs,与皮肤接触后可能被皮肤吸收至人体内,产生严重健康风险。因此欧盟、德国、美国等国家纷纷制定法规对进口产品中的PAHs进行限制。

稿件来源:中国纺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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