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差别电价是对落后的纺织产能和不合理用能的惩罚
发表时间:2014-01-16    作者:石文奇 发表评论

  2013年年底,一则新闻在浙江省纺织行业传开:浙江省经信委对2012年用能超标企业采取惩罚性电价加价的措施。公示的7家企业中,有5家是纺织企业。其中,最高的一家被处以近83万元的加价处罚。这一事件,在业界引起热议。

  笔者看到,公示用能超标纺企的‘产品可比单位电耗每平方米耗电’超出省标限额值0.5%~70%不等,被加价金额在1.3万~83万元。浙江省经信委相关人员表示,根据电价加价办法,用电超过限额标准1倍以内,按每度0.1元在标准电价基础上加收;超过限额标准1倍以上,在标准电价基础上每度加收0.3元。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一种市场手段,是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一个很好例子,意味着政府利用价格杠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由此,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水价等差别价格政策会逐渐开展。电力消耗占纺织生产成本的大头,加价就是对落后的纺织产能和不合理用能的惩罚。

  山东德州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加价举措有利于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可以促使企业更好地用能,想方设法节能。但他提出要分行业对待,纺织行业是传统民生行业,如果直接按照营业面积或者当年产量计算,多少显得有点片面。纺纱、印染、织造、服装对电价的需求层次不同,要有具体的“用能行标”,与企业当年产生的经济效益或者整体效益挂钩计算才合理,对此,政府应该充分听取企业的心声。

  广东纺织协会负责人认为,这是企业在转型升级中必走的一步。随着资源的匮乏,政策的“高压”,必然导致能源成本不断上升,企业要长久发展,必须科学合理用能、节能,加快技术升级。如果一家企业的能源成本接近企业成本的1/3,那就要在这方面多下功夫,才能提高企业竞争力。今后节能不再是“软约束”,而是真正的“硬指标”。

  在此次事件中受惩罚的浙江企业表示会及时改正。经笔者调查企业后发现,用电过量主要是因为2012年扩大产能,企业为及时完成订单而不得不做的选择。

  也有人问:罚金做什么用了?2013年5月颁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里面有一条:严格执行高能耗产品的惩罚性电价和淘汰、限制类生产设备差别电价,征收的资金用于提高单位能耗产出成效显著企业的奖励。对企业技术改造后实现节能减排的,其节能量指标和通过排污权指标有偿转让取得的收益应全部留给节能、减污企业。

  奖罚分明,这叫取之于企,用之于企。这使政府得以更好地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促进节约能源和降低消耗,向现代化企业早日转型。

稿件来源:中国纺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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