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棉花补贴方式暂未确定 按面积补贴更好操作
发表时间:2014-11-12     发表评论

  11月4日,在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上,中央财政补贴内地棉花主产区的范围和标准确定。内地补贴范围为山东、湖北、湖南、河北、江苏、安徽、河南、江西和甘肃9省,2014年度补贴标准为2000元/吨,以后年度的补贴标准以新疆补贴额的60%为依据,上限不超过2000元/吨。

  据悉,中央财政给主产棉省的补贴依据为国家统计局确定的棉花产量;补贴方式由各省自主决定,可选择按面积或按产量补贴;补贴资金要求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不得预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补贴落实到棉农手中。

  据山东省有关部门介绍,由于国务院还未针对此次棉花补贴正式批文以及国家统计局还未提供相关数据,所以山东省省内棉花补贴方式暂未确定,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等相关工作还处在准备阶段。“补贴方式一般按面积或者按产量,考虑到农民买卖棉花难以拿到有效收据等具体情况,按产量进行补贴不如按面积补贴好操作;另外,补贴资金的发放可以借鉴原来棉花良种补贴的发放方式。山东省棉花生产技术指导站副站长周建国提出如上补贴发放建议。周建国说,2000元/吨的补贴标准是参照去年19800元/吨的棉花收储价定的,若按照面积进行补贴,再结合皮棉亩产量,

  预计每亩的补贴在150元左右,具体数字还要等有关部门调查落实。

  “不少棉农在询问补贴事宜,目前省内正在做基础信息的调查统计工作。”周建国说,具体补贴办法还要等正式批文的出台再行确定。另外,中国棉花协会提醒棉农,内地补贴政策已经明确,棉农可以放心售棉。但由于具体补贴方式未定,一定要把棉花交给有资质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并保留好种植、交售的相关票据,避免影响补贴领取。

稿件来源:农村大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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