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企业不满中韩自由贸易协议(FTA)产品项目未公开
发表时间:2014-11-27 发表评论
据南韩朝鲜日报媒体报导,南韩政府本(2014)年11月10日完成与中国大陆自由贸易协议(FTA)之实质性谈判后,仅发表南韩产品9,674项中30项、中国大陆产品6,542项中50项之协议内容,其他协议细节并未公布,被业界指责抗议后,于11日再追加公布,相关企业已相当不满政府隐瞒本次协议之商品别详细内容及原产地规定等细节。
上述报导中指出,南韩政府虽一再强调韩陆FTA可扩展南韩出口中国大陆之途,但相关企业却无法理解政府为何不明确公开主要出口产品之协议内容。而南韩政府对企业之反应说明,细节之公开时间必须先与中国大陆协议后方可决定。
另有关农畜水产品领域之协议,南韩政府虽表示已为保护南韩国内市场获得相当成果,但对关税撤除对象及方式并无公开详细说明,与今(2014)年3月南韩加拿大FTA达成协议时,具体公开南韩主要出口项目汽车、纺织及家电等项目别关税撤除之日程及预期增加之出口效果时相反。而有关项目别原产地标准之大部分内容亦仍未公布。
据说明,目前舆论批评韩陆FTA最大之问题是,南韩政府11月11日公开之产品领域协议内容可看出,南韩较具竞争力之主要出口项目,即使韩陆FTA生效,亦无法享有低率关税之优惠,而汽车零配件出口时仍需负担22.5~25%之高关税。另随韩流热潮而于中国大陆相当受欢迎之皮肤管理用化妆品、洗发精及润丝精等生活用品则被列入超敏感项目,已确定无法期待韩陆FTA所产生之效益。
据相关专家分析,南韩政府虽然集中全力保护南韩农产品市场,但于具有竞争力之产品协商却让步太多,南韩应无法自韩陆FTA中获得实际利益。但南韩产业资源通商部尹相直部长说明,韩陆两国合计之GDP规模高达11兆美元,因此两国经济性之统合意义重大,韩陆FTA生效时,立即撤除之关税规模,中国大陆为733亿美元、韩国414亿美元,合计之金额几乎为其他国家之整体贸易总额。
另南韩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及相关专家则称,尽早与中国大陆签署FTA为南韩必须完成之计划,即使韩陆FTA被批评为低水平之FTA,一旦签署FTA后,完全撤除关税之项目逐渐增加,即可期待市场会逐渐扩大,较其他竞争国抢先与中国大陆签署FTA,已为南韩带来优势,在中国大陆制造业正蓬勃发展之当前,若错失本次机会,南韩产业极可能丧失先机。
上述报导中指出,南韩政府虽一再强调韩陆FTA可扩展南韩出口中国大陆之途,但相关企业却无法理解政府为何不明确公开主要出口产品之协议内容。而南韩政府对企业之反应说明,细节之公开时间必须先与中国大陆协议后方可决定。
另有关农畜水产品领域之协议,南韩政府虽表示已为保护南韩国内市场获得相当成果,但对关税撤除对象及方式并无公开详细说明,与今(2014)年3月南韩加拿大FTA达成协议时,具体公开南韩主要出口项目汽车、纺织及家电等项目别关税撤除之日程及预期增加之出口效果时相反。而有关项目别原产地标准之大部分内容亦仍未公布。
据说明,目前舆论批评韩陆FTA最大之问题是,南韩政府11月11日公开之产品领域协议内容可看出,南韩较具竞争力之主要出口项目,即使韩陆FTA生效,亦无法享有低率关税之优惠,而汽车零配件出口时仍需负担22.5~25%之高关税。另随韩流热潮而于中国大陆相当受欢迎之皮肤管理用化妆品、洗发精及润丝精等生活用品则被列入超敏感项目,已确定无法期待韩陆FTA所产生之效益。
据相关专家分析,南韩政府虽然集中全力保护南韩农产品市场,但于具有竞争力之产品协商却让步太多,南韩应无法自韩陆FTA中获得实际利益。但南韩产业资源通商部尹相直部长说明,韩陆两国合计之GDP规模高达11兆美元,因此两国经济性之统合意义重大,韩陆FTA生效时,立即撤除之关税规模,中国大陆为733亿美元、韩国414亿美元,合计之金额几乎为其他国家之整体贸易总额。
另南韩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及相关专家则称,尽早与中国大陆签署FTA为南韩必须完成之计划,即使韩陆FTA被批评为低水平之FTA,一旦签署FTA后,完全撤除关税之项目逐渐增加,即可期待市场会逐渐扩大,较其他竞争国抢先与中国大陆签署FTA,已为南韩带来优势,在中国大陆制造业正蓬勃发展之当前,若错失本次机会,南韩产业极可能丧失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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