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期货公检棉竞卖交易专场的公告(2014年度[商品棉交易]第8号)
发表时间:2014-12-12     发表评论

各涉棉企业、交易商:

  为更好地发挥市场功能,满足纺织企业购棉需要,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于2014年12月15日起,通过商品棉竞卖交易系统销售部分期货公检商品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

  每个国家法定工作日下午4:00开始交易,即下午4:00开市,4:30开始1分钟倒计时,5:00开始30秒倒计时,直至闭市。

  二、交易资格

  参与此次期货公检商品棉的买方应为交易市场交易商,如果尚未成为交易市场交易商,请咨询所在区域交易市场办事处办理入市手续。

  三、质量重量检验

  参加此次竞卖交易的期货公检棉为存放在期货交割库,并取得期货棉公证检验证书的新疆棉和内地棉。

  有关质量重量以纤维检验机构出具的期货棉公证检验证书结果为准。

  四、交提货方式及保管保险费结算期限

  买方货款到账后,交易市场当日通知卖方提货方名称,卖方须至迟3个工作日为买方办理完成提货手续,买方凭卖方提供的提货手续到仓库提货。

  卖方未在交易市场通知日起的3个工作内办理完成提货手续,或买方持卖方提供的提货手续到库后被拒绝办理有关批次棉花出库,按卖方违约处理,相应卖方的履约保证金由交易市场划归买方,合同终结。

  期货公检棉的出库费和保管保险费等执行期货交割仓库的收费标准,具体由买方直接与仓库进行结算。

  五、质量重量纠纷处理

  此次竞卖交易的期货公检商品棉,如买方对质量重量提出异议,由买卖双方直接协商解决,交易市场不接受复检申请。买方超过成交日7天仍未对质量重量提出异议的,则视同无异议,交易市场向卖方付清全款。

  未尽事项,参照《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新疆棉竞卖交易的公告》(2014年度[商品棉交易]第2号)执行。

  特此公告。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稿件来源:中国棉花信息网
第一纺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网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纺织网所有,转载请注明“第一纺织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相关资讯
  •  
  •  焦点新闻
网站背景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产品与服务 | 信息定制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5 - 2014 www.webtex.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认证: 沪ICP备10039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