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等多项收费将免征三年
发表时间:2014-12-26 发表评论
中国对小微企业扶持再加力。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消息,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免征相关政府性基金收费的小微企业,具体包括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同时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免征相关政府性基金收费的小微企业,具体包括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同时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
稿件来源: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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