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联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4-09 发表评论
各纺织产业集群试点地区:
为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加强区域品牌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2014]102号文)。决定组织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到2015年,在全国建设50个左右区域品牌培育示范区。现将工信部科函[2014]102号文件转发给各试点集群地区,请认真研究执行。
在纺织产业集群地区创建区域品牌一直是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所倡导的,并且做为试点工作的内容之一。这些年来,一些集群地区在区域品牌建设上已经取得了成绩,但是,还没有真正形成我国纺织产业集群的优势。希望各地借工信部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之势,进行区域品牌建设,促进集群经济提升竞争力,实现持续发展。请有条件的试点产业集群地区积极申报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具体申报要求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询(www.miit.gov.cn)。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由产业集群工作委员会和品牌工作办公室负责这项工作,请在提交申报材料报地方经信系统的同时,给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产业集群工作委员会一份。
联系人:赵跃进
电 话:010-85229523
E-mail:zfqL@cntac.org.cn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稿件来源: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第一纺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网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纺织网所有,转载请注明“第一纺织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