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规定皮革类产品六价铬含量
发表时间:2014-05-15 发表评论
今年以来,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共发布皮革类制品通报11起,其中10起为皮革材质六价铬含量超标,其中7起为鞋类通报,3起为手套类通报,此类事件的不断发生给出口皮革类企业敲响了警钟。今年3月底,欧盟委员会发布官方公报,修订皮革制品六价铬限制令,该规定要求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皮革制品中,六价铬含量不得超过3mg/kg,该规定将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据悉,六价铬为吞入和吸入性极毒物,可通过消化、呼吸道、皮肤及粘膜侵入人体。皮肤接触会引致过敏,一旦致敏,3mg/kg的浓度足以引发过敏性反应;更可能造成遗传性基因缺陷,吸入可能致癌,对环境有持久危险性。事实上,早在2011年12月,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就通过了新版安全鞋标准,规定六价铬含量不超过3mg/kg。
稿件来源:中国纺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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